父亲英綵一九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出生,一九四七年江西南华职业学校教育系高中部毕业,后在赣南师范学院函授部中文系学习毕业。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南康县唐江镇,随即参加支前工作队。同年八月十六日南康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解放广东韶关市之后在南康县立唐江小学任教,一九五0年八月参加土改工作队,至一九五三年三月土改工作结束后返校任教至一九八一年四月退休,因参加工作时为工薪制,后经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审核认定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曾先后分别历任唐江红卫小学、唐江东方红小学和唐江红旗小学、凤岗中学教导主任、教务组长、工会主席、治安主任、附中代理校长。曾被当选为唐江镇第五届人大代表、唐江镇人民委员会委员、唐江镇工会委员会委员,分别被评为校、镇、县、地区土改积极分子,青年积极分子标兵干部、抗洪救灾尖兵、模范班主任、五好教工、劳动模范、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教改先锋、工会积极分子、模范教师、双抢积极分子、优秀学员、先进工作者。一九八一年四月在南康县太窝中学退休时,该校赠送“教书育人、劳苦功高”锦旗一面。一九八一年九月至一九八八年六月,由凤岗中学聘请任教。
父亲英綵一生勤俭节约,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作风正派,为人刚正不阿,严于律己,孝敬祖父祖母,尊敬长辈和平辈,尊重和体贴妻子,关爱但从不弱爱子女,任教时经常为贫困学生垫缴学费,被学生们称为“严师慈父”。在单位上团结同事,在待遇上先人后己,在工作上率先垂范,多次把组织上为自己奖升的工资指标让给本单位的老师,被单位老师称为“高风亮节”。在家乡德高望重,退休在家后,十分关心农村的公益事业,村干部上门讨教处事方法时,他都毫无保留的提出自己的见解或意见,当本村有人遇到问题或困难时,经常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帮助解决。他在我的祖父祖母面前是个好儿子,在我的妈妈面前是个好丈夫,在我们几位兄弟姐妹面前是个好父亲,在学生面前是个好老师,在单位上是个好职员、好同事,受到单位教职员工和全村人的尊敬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