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痛悼念梁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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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西
1924-08-29 ~ 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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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树下故人来:梁西先生其人其事
whulaw  2020/2/27 14:20:00  浏览:443

◎ 马冉,郑州大学副教授,《公民与法》编辑,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2004级国际法博士研究生;谢晓庆,重庆涪陵区委党校老师,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2006级国际法博士研究生
(本文摘自马冉和谢晓庆所写的《梁西及其国际法思想评述》,载于《武大国际法评论》2007年02期。感谢作者同意转发,让更多人有机会了解梁西先生其人其事。另有梁西先生的学术研究部分,将于近期另行推送一篇文章介绍。)

    近代国际法,肇始于威斯特伐利亚和会及其所缔结的和约,至今已有近四百年的历史。然而,中国真正接触这一人类智慧的产物,却是在近代国际法产生近两百年以后。19世纪中叶,伴随西方列强铁蹄的肆意征踏,包括国际法在内的所谓西学也相继传入中国。尽管倡导主权的国际法没能使中国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命运,但国际法的理论、理念及其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却为中国认识世界、寻找前进之路打开了一扇窗户,促使国内一些有识之士逐渐认识到学习国际法、掌握国际法和运用国际法的必要性。
    1947年,一位正在珞珈山上孜孜求学的热血青年,在课堂上积淀出了对国际法的浓厚兴趣,从此以研究国际法作为自己毕生的事业,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位当年的风华学子就是日后倍受尊敬的,我国国际法学家,国际组织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梁西先生。
    梁先生,别名梁宋云,1924年生于湖南省安化县大桥乡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先生自幼家境清寒,又生长于动荡年代,最终却成为著名国际法学者,他究竟走过了怎样的人生历程呢?带着这样的疑问,笔者满怀崇敬地叩开了先生的家门。那是2006年3月间一个雨丝纷飞的下午,先生如约接见了我们。将近3个小时的亲切交谈,先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先生对我们的提问均耐心作答,毫无保留地与我们分享他的人生体会和思想感悟。访谈之间,笔者深刻地感受到先生淡泊从容的为人之道及严谨务实的为学之道,更进一步体会到了先生之于中国国际法学的不可替代。
一、复杂的时代背景,平淡的书生生活
    自五岁入乡间私塾,习晓《诗经》、《周易》等古文起,先生一路走过小学、中学、大学艰苦的求学阶段,最终选择教书治学作为终生职业,实现报国志向。先生如此钟情于读书与学校,与其童年旧事密不可分。当年,先生古老的村庄里来了一位穿中山装的读书人,其上衣的四个口袋引起了先生的兴趣。妈妈告诉他说“这是教书先生,如果将来你也能当个先生就好了”。从此“先生”就成了他无比崇敬与向往的称谓,做一名“教书先生”也就自然而然成了他的人生梦想。然而,读过3年私塾之后,清寒的家境使得他不得不辍学,和旧社会许许多多的农村小孩一样成了放牛娃。田埂上打个赤脚放牛吃草,小河里光着身子捉鱼摸虾,大雪天跟着大人上山打猎,清净如画的三湘山水间活跃着他快乐自在的身影。九岁那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却打断了他的放牛娃生活。因为他父亲不识字,将一张卖牛契约误以为是抵押契约,并在上面按了手印,邻村的牛贩子就把先生心爱的黄牛牵走了!这件事对他的刺激极大,他暗下决心:不管家里多么困难,也要去上学!时隔不久(1936年),先生便只身前往20多里以外的一所新式小学校,找到校长,要求读书。那位校长说:“你姓梁(凉),那么就写篇《凉快》的作文给我看看。”先生很快就写了一篇短文,校长看后觉得不错,答应接受他来上学。在邻居的多方劝说下,父母也终于应允,咬紧牙关供儿子读书。
    此后,先生每一次升学都由于经济原因而困难重重,唯其读书心愿坚决,总是想尽一切办法争取继续求学。他非常珍惜这争取来的每一次机会,读书非常用心。初中二年级就开始用英语记日记,每篇虽仅3、4句,却多年如一日,显示了他学习的认真与苦干的毅力。
    1940年至1946年是先生的中学时代,其超强的思维能力逐渐显露,代数、几何等课程成绩很好。他还喜好文艺,爱读小说,尤其对20世纪30年代的短篇小说兴趣浓厚,欣赏巴金、鲁迅等进步作家。初中二年级时便小试牛刀,创作了短篇小说《蛙声》,并获发表。此时正是中国人民浴血抗日的艰苦时期,父母通过辛勤耕种和高利借款,勉强供他读书。国难与家贫,铸造了他发愤图强、坚韧不拔的品格,也激发了他的写作热情。受鲁迅《两地书》的启发,他创作了《两地蔷薇》,以一对被分割在前线与后方的情人的经历为主线,表达了当时青年文人抗日救国的情怀。后又相继发表了《樊城风雨》、《文明与野蛮》等多篇抗日救国的作品。为宣传抗日,他还与同学一起自发组织深入农村、小城镇开展活动,展现了作为时代青年应有的报国雄心与救国意志。
    1946年,先生以一篇热血满腔的作文《多难兴邦》和各科优异成绩考入抗战胜利后从四川乐山迁回武昌珞珈山的武汉大学。忆及当年情景,他感慨非常。抗战胜利初年的时局加之家境窘迫的客观现实,使得他报考大学时并无多少选择。得知武汉大学迁回原址,他兴奋异常,便早早赴武昌报名,并选择法学作为专业。纵然法律系免收学费对于他实现大学梦非常重要,但法律对于整治时局的必要性也是他心中的考量因素。他当时报考的是法律系的法理组,好几百人中最后只有12人获得入学法理组的资格,竞争相当激烈。在等待发榜的日子里,他经同学介绍到湖北公安县同学老家所在地当家庭教师,一来省却了回乡的花费,二来也可自食其力。当时的通讯联络很不发达,只有靠每日读报获取消息。一个多月后,他在一份迟到的报纸上看到了武汉大学的录取名单,遗憾的是并没有自己的名字,只有一个与自己仅一字之差的“梁采云”。朋友们都善意地劝他就此作罢,然而先生却怀揣一份坚定的信念,仍决定亲赴武昌探个究竟。赶到武昌后,从司门口上校车,一路颠簸到了武大,他看到的是那么多穿长袍、皮鞋的学生,十分羡慕,心想如能跟他们一样做一名大学生,余愿足矣!先生对武汉大学的第一次感性认识是:宋卿体育馆门前参天的法国梧桐,樱花大道旁一眼望不尽的高大宿舍楼,拾级而上的楼梯,层层叠叠的拱门,安静庄严的老图书馆。这一切都深深触动了他,一种神圣感在心中油然升起,以至于他都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后来终于在惊喜中证实“梁采云”就是“梁宋云”,报纸排版的一字之差险些断送了一个有志青年的大好前程。先生为此激动万分,几天来的紧张与疲惫消失殆尽,随即便给父母亲写信报喜。对于历来都没有出过一个大学生的安化县那个小村庄而言,他的这封家书在当年引起了一场不小的轰动。
    1946年至1950年,先生在珞珈山上度过了美好而难忘的大学时光,武汉大学也因此成为先生一生情感的归宿。他与另外三位同学一同被分到了老斋舍的黄字斋81423号房间,4个人的寝室一直是气氛融洽,同学亲爱。但是后来,4人中只有先生坚持到了毕业,其他3位同学都因为需要提前参加工作而先一步调离了学校。在大学的青春岁月中,一段改名佳话为艰难的学习生活平添了几分色彩。由“梁宋云”到“梁西”,包含了同寝室同学间的无限友爱。当时两字名很时兴,4人便有意在寝室内形成一致风格。先生早年写作文艺短文时,曾用过“梁西”这一笔名,其灵感源自小学一位名叫“夏一了”的老师。因为羡慕这么一个简单明了的名字,先生就翻字典去查找,最后翻到“西”字,感觉其形状方正,发音响亮,于是就取其为名。当时4人商定,让先生继续沿用“梁西”为名,其他3人则各以“东、南、北”为名:吴东(曾参加过朝鲜战争,在关押美军俘虏的战俘营做翻译工作),曹南(武钢工作人员,曾任邓子恢秘书,是建筑方面有名的造价师),盛北(曾任《中国青年报》记者、《体育报》编辑)。先生还沉重地回忆了当年“六一惨案”的悲愤情景。武汉大学在那个动荡年代,学生运动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革命的宣传和标语,师生的大游行,整个的进步氛围,使武汉大学俨如一个小解放区,让先生心灵深处充满了激情与希望!
    1953年,先生应聘参加北京大学法律系的恢复与重建工作,开始了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教学生涯。此后30年间,先生躬耕于北大校园,曾先后主讲苏联法学、欧美刑法、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法等多门法学主干课程。在未名湖畔度过了许多“很不平静”的日日夜夜。是机缘巧合,也是命中注定,1983年应韩德培先生之邀,他又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母校——武汉大学。谈起回到珞珈山,先生唏嘘不已:“有人认为我回来是要弄个‘领导’做,其实我只是想当个普通教员,好好做个‘教书先生’。珞珈山是我的第二故乡,自己最年轻、最珍贵的岁月都留在了这里。这里学术环境好,又是自己学习过的地方,回来是必然。北京政治气氛太浓,经过30年的积累后,真正做学问还是珞珈山安静。”
    经历了长期风起云涌的运动和文革的十年震荡,自始至终,先生都坚信,做学问要有所成就就必须甘于寂寞,力戒浮躁。“图书馆——教室——家”是先生许多年以来一直想方设法追求的三点一线的生活。无论是在“政治热情”高涨的文革年代,还是在人心浮动的“淘金岁月”,他都始终不离不弃,在未名湖畔钻研着被人冷漠的学问,在珞珈山上守着一屋书香……[ 参见华秀元:《独有珞珈桂花香》,载《武汉大学报》,2003年6月20日第三版。]
先生能安然于读书、教书,忍受做学问的平淡,与夫人刘文敏女士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她与先生是同乡,是高中和大学的同学,比先生小4岁,起先学医,后改为学法律,与先生同时到北大地质地理系工作,后又一同回到珞珈山。两人性情相近,平常最大的爱好就是散步,“有时谈些从书报上看来的故事,有时谈些古典小说中的片断。有段时间,她给我讲《西游记》,我就给她介绍A.Conan Doyle的Hollmos(侦探小说)。”说到这里,先生停顿了片刻,“她的文字功底比较好,是我的‘活字典’,我出的第一本书(《现代国际组织》,武大出版社1984年版)她帮了不少忙。……不过,我们也有争争吵吵的时候,只是到了最后,总是我先说:‘也许你是对的!’或者干脆说:‘看来还是你对了!’”他们的一生,是对“相濡以沫”,“相敬如宾”等美好词汇的最好诠释。
    回首往事,先生将自己的人生归结为一句话:“自始至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的非常平淡的书生生活”。但是,谁又能说这“平淡”不正是他的人生美丽和幸福呢?

二、一代法学名家,矢志耕耘国际法
    人生好像是由无数的偶然组成,其实又蕴含了许多必然。一个放牛娃最终成为教书先生,与时代特征和个人梦想有着很大的关系。先生不无感慨地说:“我喜欢过游泳,也喜欢在小河里捉鱼,在雪山上打猎,唯独没有想过做法学家。但是,儿时农村生活的艰难,促使我梦想走出山乡,去寻找不同的东西。当时战乱频仍,社会动荡不安,没料到法律理论的学习却悄悄地为我打开了寻求人间正义的大门。”
    先生当年进入武大读书时,正值抗战胜利不久,很缺法学人才,因此武大法律系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机会。当时的法律系可谓名师荟萃,先生兴致勃勃地回忆说:“韩德培先生当时主讲国际私法和西洋法律思想史。他学识渊博、学风严谨,授课条理清晰、深刻生动。我有幸还当过他西洋法律思想史的课代表。刘经旺先生主讲公司法,讲课是一种学者风格,而且非常认真。姚梅镇先生主讲民法。他大器早成,据说本科时就翻译出了《欧陆法律发达史》,这本书至今还在出版。燕树棠先生先后主讲过亲属继承法和婚姻法。他讲课很风趣,对学生也很有吸引力。我至今还记得他第一次上课的开场白:‘燕树棠,何许人也?乃珞珈山上最年轻、最漂亮之教授也。’”梁先生笑着说:“其实,当时的燕老师已经‘很不年轻’了!”就是在这样一种极其良好的法律教育气氛中,先生博览群书,艰苦学习,打下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谈到毕生专业——国际法的选择时,先生说“不是误会,却是偶然”。入学后的第二年,曾任“中国赴旧金山联合国成立大会代表团”顾问的周鲠生校长,为法学院开设了国际法课程。先生深情地回忆道:“周老师其人其名都拥有非凡的感召力,他与我同为湖南人,乡音非常亲切。虽然是校长,事务繁忙,但他从没缺过一节课,而且上课时间把握准确,从来不迟到,也从不拖堂。他讲课有学者的大家风度,平实而不假于辞色。讲课没有废话,内容都是精华,记下来就是一本很好的讲义。”周校长讲课时旁征博引和严谨的论证分析,使先生着迷。尤其是他结合参加联合国活动的实况,关于《联合国宪章》及“对华不平等条约”的讲述,使先生深深感到中国在国际社会中“弱国无外交”的屈辱地位,并勾起了先生对日本法西斯在华暴行的痛苦记忆。这进一步激发先生萌生了研究国际法的念头。武大毕业后,先生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与钻研当时苏联及西方法学,此后即长期主攻国际法,并从事国际法的教学。
    建国初期,先生成为北京高等学校中最早的一批兼职律师之一,曾经多次出席重大涉外案件的庭审。195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卡麦隆(L.W.Cameron)驾驶美机侵入中国领空危害中国安全”一案,先生接受委托担任被告律师。此案在中美关系史上意义重大,举世瞩目。在北大执教期间,先生曾应邀与王铁崖先生等为我国参加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做材料准备工作,曾参加过我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起草工作,曾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法律顾问。他为我国的邮电法规及涉外事项提供了重要咨询意见。[ 参见《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编:《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第二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928-929页。]
    文革中期,先生被下放到江西鄱阳湖畔的“北大五七分校”,重又过起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放牛生活。谈起这段近乎噩梦般的“改造”经历,先生却认为正是这两年的“锻炼”筑就了他人生道路的新起点。除了劳动可以增强体魄,身处江西可以免于北大内部派系斗争的痛苦之外,最关键的是使先生适时地躲进了一个意外的“防空洞”。 原来,在周总理安排下,北大下放劳动锻炼的教师们在林彪坠机事件后相继返校。为做好尼克松访华的准备,周总理委托外交部准备相关资料,后来外交部把一部分任务转交给了北大法律系。先生与王铁崖、芮沐、赵理海、沈宗灵等学者一起组成了编译组,连续多年分工合作地翻译出版了《联合国与裁军》、《联合国手册》、《尼克松:六次危机》、《希思外交报告:旧世界与新前景》等6部书和大量有关国际关系与国际组织的资料和文件,对我国1971年在联合国恢复合法席位后的初期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获得了国内外和联合国秘书处的赞赏。在此期间,先生还另外专门搜集了一批有利于科研的国际文献,积累了200多万字的中外文资料。梁先生说:“参加编译组的7年,不仅使我躲进了一个远离动荡与纷争的‘防空洞’,而且对自身语言能力的提高和研究素材的积累,比再读几个大学的收获还要大!”早在求学阶段,他就形成了“喜欢积累资料,讲求据实分析,不爱人云亦云,勤于个人思考”的学风。就这样,先生在“防空洞”的庇护下,夜以继日,不辞辛劳,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也不肯轻易放弃,年复一年默默地积蓄着知识与能量。在潜心研究中,他敏锐地觉察出:国际组织在未来世界中必将显得愈来愈重要,而中国在联合国也将起到日益突出的作用。因此他决心进一步集中精力,钻研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组织。功夫不负有心人,文革甫一结束,他就构建出研究国际组织法的基本体系,并在北大率先创设了国际组织法这门新课程。1984年,他精心准备多年的《现代国际组织》一书也正式出版,是国内首部较全面系统论述国际组织法的一本专著。20余年来,这部书已经修订、增补和再版4次。[ 这5版均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分别为:《现代国际组织》1984年第一版、《国际组织法》1993年修订第二版、《国际组织法》1996年修订第三版、《国际组织法》1998年修订第四版、《国际组织法(总论)》2001年修订第五版。]其中,《国际组织法》(第二版)获国家教委优秀著作二等奖,《国际组织法》(第四版)获国家教委优秀著作一等奖,《国际组织法总论》(第五版)被国家教育部推荐为全国高等学校“研究生教学用书”。先生有关国际组织的专著,不仅初步填补了国内学科的空白,并多次参加在香港和北京举办的国际书展,赢得了学术声誉。他在这方面多年的艰辛工作,为在我国逐步建构国际组织法学的教学与科研体系作了重要贡献,为在武大建立相关的学科点并培养一批相关的教学科研力量尽了责任。此外,先生主编的《国际法》,先后两版,已发行20多万册,是全国发行最多的国际法教科书之一。其专著《国际组织法》(第三版)和主编的《国际法》(1993年版)两书,均以繁体字竖行本在台湾地区出版发行,具有学术影响。先生还发表了不少观点新颖的论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三、专业教学硕果累累,全心育人事迹频频
    当年在北大教书时,先生曾担任新中国第一个国际法班的授课教师兼班主任。他与学生交往密切,打成一片,每天早上还和同学们一起沿未名湖练长跑、习英语。这些当年跟着先生上课、锻炼身体的学生,现有许多已是中国的高级外交官员、美国的大律师,还有人是中国驻日内瓦人权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自1986年起,先生开始招收博士生,为我国培养了大批(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在内的)国际法专门人才。先生连续执教半个多世纪,桃李满天下,仅就经其直接指导已毕业的近40位研究生进行统计,获硕士学位者14人,获博士学位者17人。在获博士学位者之中,现在担任高级外交官的5人:2人分别为中国驻纽约和澳大利亚的副总领事,1人为亚非法协副秘书长,1人为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处长,1人为中国驻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的首席官员,1人为联合国驻非洲刚果(金)的首席军事观察员;担任教授的8人:5人为国际法博士生导师,3人兼法学院院长;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的2人: 1人负责分管军事法律事务, 1人参加处理国际核裁军事务;在国家大企业部门负责国际法律事务的2人。他们都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获得了多项荣誉称号。
    对于如何看待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先生一向认为二者相辅相成,如果结合适当,则有事半功倍之效;若是互相分离的“两张皮”,则费力而无效。高等学校的教学必须与科研有机地结合,没有扎实的科研作基础,教学质量即无保证;没有认真的教学作引导,科研方向便会不明。所以,他对培养学生十分倾心。在教学中,先生一向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学习与研究不应只在教室里,要把理想与现实的社会需要结合起来,尤其是学国际法的,更应该时刻关心国际社会的现实”。先生特别注意教学内容的更新,强调开拓学生视野,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写过多篇教学法论文,[ 例如:《法学教育方法论的若干问题》,载《法学评论》1995年第4期;《法学学位论文之设计与写作》,载1986年12月出版的《思维空间》;《再议法学学位论文的设计与写作》,载《珞珈法学论坛》(第五卷),2006年5月版;《大学生应强化“自我塑造”的意识》,正在排印出版中。 ]反对照本宣科,主张改革考试方法,重视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长期教学经历中,他始终默默努力,从不放松对每一节课的要求。先生常常说:“一个好的老师在讲台下的准备(研究)往往是讲台上所花力气的10倍”。先生还说,“没有充分的准备(研究),绝对不上讲台!”这是他教学的首要原则。凡是他主讲的课程,都有自己精心编写的讲稿。他先后编写过正式讲义10余种,是曾获“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的《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81年版)的主要编写人之一。

    谈到人才培养时,先生作了一个生动的比喻:“做学问,应该是圆锥形的,而不应该是圆柱形的。首先必须打下博大雄厚的理论基础,而后在专业上才有可能达到精深拔尖的水平。千万不能样样都会却样样不精。我们不仅要有能力当‘万金油’,更要有能力当‘专家’。所谓‘一专多能’就是这个意思。”先生一贯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授业解惑,循循善诱,赢得了青年学生的尊重与爱戴。
    现今先生虽已年过八旬,还每天坚持锻炼身体,打门球;有时还深入到学生当中,介绍学术心得和学科前沿领域。应邀举行讲座,是他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另一种形式。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先生曾先后在武汉大学、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苏州大学、中南大学等校,作过有关国际法与国际组织法的各种学术报告。有的报告稿经过整理加工,已作为论文正式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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