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网翁长溥网上纪念馆,纪念文集中有一篇 发表于2022/7/2 目录号为242的文章【对《恶水缘》引发的诉讼的思考】。
看到这篇文章至今,三年多时间过去了,我也谈淡所思所想。
首先,我不认为诉讼由《恶水缘》引发。父亲逝后,三姐妹共同出资将骨灰安放于广西烈士陵园南宁佛子岭公墓福寿堂。小妹翁杰以亲属名义签署骨灰存放证,独自持有。同是近亲属的两位姐姐没有看到过正式的存放证一眼,没有摸过一下父亲的骨灰存放证,不能按公墓规定持骨灰存放证堂堂正正地走进福寿堂瞻仰父亲,权利尽丧,颜面尽失。且翁杰意欲持证给父亲在公墓购买墓地,两位姐姐不同意此举。陵园的同志劝我们协商解决分歧,不成只能诉诸司法。他们执行相关规定,向持证者出售墓地,或是执行相关的司法文件。
无奈,我们一方面尽力协商。大姐住武汉,二姐住广州,时常在微信上与住在天津的小妹协商。苦口婆心,不知道在微信上说了好多,经常微信被拉黑,或是她将聊天界面刷了白屏发过来给我们看。或是一再地说:“你们还是去打官司吧。打官司,打官司,打官司,一共说了10次了,打官司”,“骨灰证在我手上,你看看你有没有办法拿去”,“就是这么任性,没理由。说不给就不给”,“咱们法院见”……。真的实在是很难勾通。另一方面我们也做走司法途径的准备。通过律师向翁杰发送长达3页纸的律师函,未果。
时值春天临近,翁杰准备陵园一旦推出厅级干部墓位,立即持证为父亲购买墓地。在微信上对我们说:“墓地我是一定要买的。……永远不用也要先霸着”。态度之坚决,没有商量余地。
这是引发诉讼最原始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若硬要说成是《恶水缘》引发了诉讼,则实在是玷污了翁长溥的著作《恶水缘》。
所以说,诉讼并非由《恶水缘》引发。
再说了, 对于一本书,一段文字的理解,很多时候读者会各有不同看法。然而,对于《恶水缘》的文字理解,产生如此具大的差异,我认为主要是观念不同,立场不同。其次是个人经历的差异,以及对父亲的理解不同。并非什么“无限遐想”和随意“引申”。
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