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
灵魂剪霜女华佗 2017/10/17 22:14:00 浏览:564
曾子说:“我听老师说:人抑制不住悲伤,把悲伤痛苦的感情宣泄到极点时,必定是失去父母亲的时候。”
(《论语·子张》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平常的悲伤痛苦都能忍受,唯有父母亲去世时,那种痛苦才让人悲不胜悲。在以后相当长的岁月里,逝去亲人的笑脸常常从你脑海中闪过,好像他们仍然活着。回到亲人曾经居住的地方,感觉那熟悉的声音仍在呼唤你,为你把门打开。那种熟悉了几十年的音容笑貌忽然消失了,内心的空荡荡的感觉是没有经历过这种痛苦的人感受不到的。
特别是一个人静静地独处时,泪不知何时流下,又不知何时泪干。
丧三年 常悲咽
【注释】丧:服丧,持丧。悲:1.悲痛,悲哀。2.思念,怀念。咽:哽咽,悲哀得说不出话来。
【解读】父母去世后要为父母服三年丧,在这三年丧期中,子女常常为亲人的离世而陷入深深的悲痛之中,为思念亲人而哽咽落泪。
《中庸》中说:“为父母服三年丧,这种制度自百姓一直实行到天子,三年服丧期不分贵贱都是一样的。”
(《中庸•第十八章》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
礼莫重于丧,没有哪一种礼仪比丧礼时间跨度更长,要求更严格了。古人的丧礼时间跨度长达三年,大致包括虞祭、卒哭祭、小祥、大祥、禫【dàn】祭。虞祭是葬礼结束后的安魂仪式,是使亲人的灵魂有个归处;卒哭祭也是百日祭,是让子女节哀,不要想起父母就哭,一早一晚哭哭就行了;小祥是周年之祭,是在亲人去世的第十三个月举行;大祥是两周年祭,是在亲人去世的第二十五个月举行;禫祭和大祥同月举行,是脱去丧服时举行的祭礼。禫是澹然平安的意思,表示子女的哀痛至此已逐渐平复,接受了亲人去世这个事实。
我们现在还保留着给去世老人过三周年的传统,大概就是从禫祭转变来的,表明父母去世这场丧事已经结束,从此你安心过你的阴间生活,我安心过我的阳间生活了。
古人所说的三年丧期,其实是指时间在跨度上跨越了三个年头,实际上只有二十五个月。(《礼记•三年问》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
为什么要守丧三年?因为古人认为:父母养育孩子,哺乳期是三年。也就是说孩子生下来三年之久,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能够自己吃,自己走,才能让父母稍稍松一口气,所以父母去世后子女为父母守三年丧也是理所应当的。
孔子的学生宰我问老师:“守丧三年,时间太长了。君子守丧三年期间不行礼事,礼就忘得差不多了;三年不操练音乐,音乐就荒废得差不多了。旧粮吃完,新粮打下来,钻木取火改用木头,都是一年一个轮回,为父母守丧,一年就行了。”孔子说:“父母去世了,你还吃着香喷喷的米饭,穿着华丽的衣服,心里安稳吗?”宰我说:“没什么啊,心里很安稳。”孔子说:“既然你心里安稳,那就照你说的去做。但是作为一个君子在父母去世服丧期间,即使再美味的食物也吃不出滋味,再好听的音乐也快乐不起来,再安逸的住处也不觉着住的舒适,所以君子不会像你这么做的。你既然觉得过这样的生活心里很安稳,那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宰我出去后。孔子说:“宰予这小子不仁啊!孩子生下来三年,才能不让父母抱着,为父母守丧三年,这是天下公认的丧期。宰予这小子,难道就没有让父母抱三年吗?”
(《论语•阳货》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钻燧改火:古代钻木取火,按季节改变取火的木头,称燧改。)
宰予认为春夏秋冬一个轮回过去了,父母去世这场丧事也应该结束,开始新生活了。孔子心里大概没说出的话是:宰予你这小子真差劲,虽然春夏秋冬一个轮回过去了,但你小子还在父母怀里抱着,吃不会吃,跑不会跑,现在你长大了,为父母去世守三年丧你都不愿意,对父母的爱心哪去了?
孔子去世后,他的学生像失去了父母一样悲痛,不少学生像为父母守丧一样在老师墓旁盖间小房子为老师守了三年丧,其中子贡为老师守了六年丧。
居处变 酒肉绝
【注释】居:住所。绝:断绝。
【解读】古时,为父母守丧的孝子要住在临时搭建的简陋棚屋里,并且守丧期间还要断绝酒肉。
居处变:
《礼记》中说:“把亲人安葬后,不敢回到自己的寝室住,只敢住在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屋里,这是哀伤亲人还在外面。睡觉时只敢睡在草垫子上,用土块当枕头,这是哀伤亲人还睡在墓地的土中。”
(《礼记•问丧》 成圹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寝苫枕块,哀亲之在土也。)
酒肉绝:
《礼记》中说:“为父母守丧,在举行过安魂祭和百日祭后,可以吃粗饭喝水;一周年祭后可以吃菜与果品;两周年祭后可以吃醋酱等调味品;脱去丧服的除服祭后可以喝甜酒。但刚开始喝酒要喝甜酒,刚开始吃肉要吃干肉。”
《礼记•间传》 父母之丧,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酱;中月而禫,禫而饮醴酒。始饮酒者先饮醴酒,始食肉者先食干肉。
成语“居庐食粥”“寝苫枕块”“藉草枕块”“席薪枕块”都是说居于父母之丧的孝子们的生活的。
《颜氏家训》中说:吴郡有一位叫陆襄的人,他的父亲陆闲被杀害,陆襄则终身穿布衣吃素餐,即使吃的菜中有用刀切过的生姜,他都不忍心食用;供厨房里做的菜只用手掐,从不用刀切。江宁有一位叫姚子笃的人,因为母亲是被烧死的,所以他终身不忍心吃烤肉。豫章有一位叫熊康的人,父亲因酒醉后被奴仆所杀,所以他终身不再饮酒。
(《颜氏家训》吴郡陆襄,父闲被刑,襄终身布衣蔬饭,虽姜菜有切割,皆不忍食;居家惟以掐摘供厨。江宁姚子笃,母以烧死,终身不忍噉炙。豫章熊康父以醉而为奴所杀,终身不复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