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设想:如果把10万钱分给孩子们,每人可得3.3万。如果把32.2万分给孩子们,每人可得将近10.7万。这个数字很诱人啊,这个可能我是以小人之心妒君子之腹。这是孩子们继承遗产的权利,是权利,这个钱,应该分啊!可是子女也有义务提供爸爸的住所的义务。老爸想一个人住,不想打扰孩子们,不想看别人的眼神。那就到外面租房子住就是了,一个单室套,一个月1000元,大家掏吧!算2014年到现在,再延后10年估算15×12×0.1万=18万。原来的10万是不够的,现在的32.2万还有节余14.2万。不够的是没人愿意补上的,别人看到的就是节余的14.2万。如果要真是分了三份,不能让老二一个人吞!分了皆大欢喜。但是老二掏近82.5万的投入没人看到!所以不管别人怎么说,我也不会上当,这个就是我们的孝心所得,不能分。说我贪心也罢,爱财也罢,无情也好,我一句话:如果亏钱了,你们还要分摊吗?一个月1000元的单室套你们去租我家这样的房子吗?,想分钱先出82.5万的投资来铺底。&说我投资房子赚钱了,西方巷房子我是赚了138万,但是换这个房子又投进去了82.5万相当于60%的收益。本来老爸也同意和我们一起居住,也不想让我们再给我们增加负担购房,但是我们两个太注重诺言,于心不安,这个钱不投进去睡不着觉。这个收益好像得到的挺容易,但是和别人无关,谁投资谁收益,不劳而获不大可能! 刚才测算都是老爸住了10年,时间再久了即使按82.5万每年的利息收入损失(三年期利率2.75%)82.5×2.75%=2.27万/年。 我愿意亏的更多,我宁可要老爸健在。我亏的是你们没有想到的,你们看到的是我赚了钱,没有看到解决了老爸的居住!就是为了减轻兄妹负担,老爸也是不想儿女闹矛盾,不想在健康的情况下给儿女添麻烦,要家庭和睦大局为重。我随了老爸的心愿,可是你们能不能达到老爸想要的家庭和睦的预期?如果达不到这样的预期,我们钱花了,还被别人指责漫骂,我认为换了好房子,可是委婉的说“有点远”,有人说“太远,太偏,交通不方便”种种刁难与非议,不满意我的换房,我心寒,老爸生气!我想说:接到自个家里最合适,不远了!不需要交通了!愿意吗?同意吗?能行吗?你们就愉快地骂我呗!我们两口子也只能往好的想,毕竟西方巷的房子赚钱了,心虚了,也不好多说什么了。亏也没有亏到别人身上,既然这样做,不要妄想你们理解,不要妄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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