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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子刘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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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遂宁日报记者刘欣雨的死究竟谁之过?!
  2014/7/13 21:16:00  浏览:889

《遂宁日报》记者刘欣雨的死究竟谁之过?! 作者:丛起日记
    2014-07-05 15:11:06
    “因写错领导名字,四川《遂宁日报》记者刘欣雨7月3日被报社批评后自杀”——昨日下午,这条消息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写错领导名字,就批评以致自杀?乍一听,怎么这领导名字就像封建帝王的名讳一样,一点纰漏也容不得。
    面对质疑,《遂宁日报》社社长骆常非向媒体回应,写错字确有其事,但跟他自杀只是个偶合,不是原因。按照报社管理制度,写错领导名字属“一般政治性错误”,只需要罚款几百元。当天都没通报批评他,怎么会是因为这个?
    可是《新京报》援引刘欣雨同事的介绍,7月3日印刷的《遂宁日报》头版有刘欣雨采写的报道《遂宁市召开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推进会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辣味”》,文中把“四川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光志”错写成了“四川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光标”,造成采编事故,刘欣雨因此被报社领导批评,罚款500元。当晚传出刘欣雨自杀身亡的消息。
    按刘欣雨同事说法,刘欣雨自杀当天不仅被报社领导批评,还罚款500元。显然,声称“当天都没通报批评他,怎么会是因为这个”的《遂宁日报》社社长骆常非在撒谎!
    又据刘欣雨母亲的介绍,此前刘欣雨就写错过一次市领导的名字,被严厉批评。之后多次抱怨“跑时政新闻压力太大,不能有丝毫差错”。万万没想到,这次竟然把省领导的名字给写错,“他肯定是吓惨了”。
    综上可见,刘欣雨的死,固然和他脆弱的心理素质有关,但让他“吓惨了”这背后“不能有丝毫差错”的压力,才是最直接的原因!
    每天和文字打交道的记者,难免在新闻报道中写错人的名字。如果写错的是小老百姓名字也就睁一只闭一只眼过去;换了是上面领导甚至大领导,却是个‘政治性错误’。而导致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是体制内长期泛滥的官本位思想!某些领导目空一切,唯独有关自己的报道容不得一点差错,动辄上升到政治性高度。
    也是巧合,在刘欣雨出事当天,《新京报》披露海口电视台一位记者,曾对海南省前副省长冀文林进行采访。将冀文林所述,与海口人民共同“见证”海口发展,错写成“建设”。对此冀文林很生气,亲自打电话,从宣传部到电视台,最后电视台交上了对这名记者的处理报告,才算完事。
    刘欣雨有没有遭遇,像海口电视台记者这样被省领导亲自电话训斥,我们不得而知。但联想到省领导的一个批示,甚至一个电话,就可能断送这体制内普通记者新闻事业的前途,我们也就能明白写错了省领导名字的刘欣雨当时心情的惶恐。
    不是说媒体对政府官员,可以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吗?但是从这两件事情可以看出,在某些领导面前,这堂皇的誓言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作为党刊官媒,有其体制内的传统;作为政策的传声筒和宣传员,可以自由发挥的余地有限。过高的要求那是奢望,眼下只寄希望于身居高位的领导,考虑到新闻工作独特的职业特性,更多一些雅量和包容心。用一种震慑性的手段来惩罚记者工作中的失误,只能让这社会的喉舌更加的手足无措。
    至于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如果再犯这样错别字的误,则要勇于面对批评。凡事都有个过程,习惯就好了;如果更多一些阿Q精神,就当那些领导在放屁给你听,心情自然就好了。真遇到绕不开的阻力,我们的刘欣雨如果想得开的话,转行也好,跳岀这封闭的小圈子再看看自己曾经写的东西,可能就是一堆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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