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天天
曹天天
2014-05-01 ~ 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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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fu
2015/9/20 10:30
baoyoumama
签名:fu
2015/9/20 10:30
论曰。三无为法不可说在色等蕴中。与色等义不相应故。谓体非色乃至非识。亦不可说为第六蕴。彼与蕴义不相应故。聚义是蕴。如前具说。谓无为法。非如色等有过去等品类差别可略一聚名无为蕴。又言取蕴为显染依。染净二依蕴言所显。无为于此二义都无。义不相应故不立蕴。有说。如瓶破非瓶。如是蕴息应非蕴。彼于处界例应成失。如是已说诸蕴废立。当说次第。颂曰。
随粗染器等 界别次第立
签名:fu
2015/9/19 11:33
baoyyoumama
签名:fu
2015/9/19 11:27
论曰。诤根有二。谓着诸欲及着诸见。此二受想。如其次第为最胜因。味受力故贪着诸欲。倒想力故贪着诸见。又生死法以受及想为最胜因。由耽着受起倒想故。生死轮回。由此二因及后当说次第因故。应知别立受想为蕴。其次第因。邻次当辩。何故无为说在处界。非蕴摄耶。颂曰。
蕴不摄无为 义不相应故
签名:fu
2015/9/17 10:41
baoyoumama
签名:fu
2015/9/17 10:40
论曰。所化有情有三品故。世尊为说蕴等三门。传说。有情愚有三种。或愚心所总执为我。或唯愚色。或愚色心。根亦有三。谓利中钝。乐亦三种。谓乐略中及广文故。如其次第世尊为说蕴处界三。何缘世尊说余心所总置行蕴。别分受想为二蕴耶。颂曰。
诤根生死因 及次第因故
于诸心所法 受想别为蕴
签名:fu
2015/9/15 09:57
Baoyoumama
签名:fu
2015/9/14 11:28
baoyoum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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