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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天天
 
曹天天
2014-05-01 ~ 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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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fu 2015/11/23 11:16
蕴摄有为法,处与界摄一切法这显然是从多的方面而摄的,那么是否有能以最少的数量来涵盖一切法?当然有,一个色蕴、一个意处以及一个法界这三者就可以涵盖一切法。那么是如何涵盖的呢?色蕴包含色蕴、十有色界、十有色处以及法界的一部分无表色;意处包含识蕴、意处、七心界;法界摄法界的一部分无表色、受、想、行蕴、法处、法界。那么,能摄与所摄是一体还是异体呢?并不是异体,因为色蕴、意处与法界三种能摄是以自本体来含摄一切所摄法的,三种能摄以外的实法根本不存在,并非是像以四摄摄受眷属那样,而是如同声音摄所听内容一样。
签名:fu 2015/11/22 11:05
baoyoumama, 保佑哥哥
签名:fu 2015/11/22 11:04
丁四、遣除实法之疑虑:

为立第六识所依,承许界有十八种,
一蕴一界与一处,可以包括一切法。
即以自之本体摄,不具其它实法故。

若有人说:界立为十八种是不合理的,因为意界与识界互相可以包括,这样一来,就只有十二界或十七界了。

根本不存在这种过失,一般说来,识所依靠的五根各不相同,意识没有增上缘的根,但实际上第六意识增上缘的所依根也是有的,就是为了建立这一点才将意界分开的,因而承许界有十八种。

签名:fu 2015/11/21 12:08
baoyoumama
签名:fu 2015/11/21 12:07
丁三、识蕴之理:

识蕴分别而认知,意处亦属识蕴中,
亦承许彼为七界,因有六识以及意,
六种识聚已灭尽,无间之识即是意。

识蕴的法相:依靠自力分别认知对境的本体。分类:此俱舍论承认有六识聚。唯识宗认为在六识聚的基础上,再加上缘一切内外所缘境形相不明并不间断执著的阿赖耶识以及缘阿赖耶识执著我与我所的染污意识,共有八识聚。十二处中的意处也就是识蕴,因为它也是产生享用之门故,同时又承认识蕴也是七心界。(所谓的七心界是指)从眼识界到意识界之间共有六种,再加上意界共七种。那么,什么是意界呢?实际上它并不是除了眼识等六识之外的其它异体法,而是六识刚刚灭尽无间阶段的心识,即称为意界。

签名:fu 2015/11/20 10:11
baoyoumama
签名:fu 2015/11/20 10:10
丁二、中间三蕴之理:

受蕴即为亲感觉,想乃执相之自性。
行四蕴外有为法,彼三以及无表色,
加上一切无为法,即是所谓法处界。

受蕴的法相:心依靠自力而体验自之对境的差别;事相:有苦受、乐受与不苦不乐(即舍受)三种。

想蕴的法相:心毫不混杂地执著自之对境蓝、黄等相;事相:若从所依的角度来分,则为六想聚。

行蕴的法相:色、受、想、识四蕴以外的一切有为法;事相:除了受、想以外的一切心所相应行与得绳等不相应行两种。

若有人问:那么,心与心所是一体还是异体呢?是异体,以自力见到事物的本体为心;以自力见到事物的差别为心所。

那么,它们包括在什么界、什么处中呢?

受、想、行三蕴与无表色以及前面所说的抉择灭、非抉择灭与虚空,这七种法在讲处时称为法处,在讲界时称为法界。

签名:fu 2015/11/19 10:58
baoyoum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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