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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天天
 
曹天天
2014-05-01 ~ 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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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fu 2016/4/14 02:26
乙二(旁述因果及缘)分二:一、宣说因果;二、宣说缘。

丙一(宣说因果)分三:一、宣说因;二、宣说果;三、宣说二者共同之法。

丁一(宣说因)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戊一、略说:

能作因与俱有因,同类因及相应因,
遍行因与异熟因,承许因有此六种。

既然说“无有因果聚合时”那么因有多少种呢?有六种,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承认因有此六种。

戊二(广说)分六: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同类因;四、相应因;五、遍行因;六、异熟因。

己一、能作因:

除己之外能作因。

既然说“能作因与俱有因”,那么到底什么是能作因呢?一法产生时,除自己以外其它对自生不作障碍的一切有为法与无为法即是能作因,例如,仅仅因为国王未加害民众,他们便会说国王让我们安居乐业。那么,光明黑暗、冷热是如何成为能作因的呢?光明等能障碍黑暗等未生之有法,并不能障碍已生之有法,因此安立为能作因。

己二(俱有因)分二:一、法相;二、事相。

庚一、法相:

俱有因即互为果。

俱有因的法相:同时产生的任何法与自己的果相互成为因果,这是从起到帮助作用的方面而安立的。

签名:志乐 2016/4/13 10:55
baoyou heihei weiwei
签名:志乐 2016/4/13 10:55
己三、摄义:

同类亦尔亦异熟,三界所摄得绳二。
一切法相亦如是,二定非得等流生。

如同名称、言词、文字是众生所摄、等流生、无覆无记法一样,上面所说的“同类”也具有这三种特点,不仅如此,而且同类也是异熟生,因其是能使异熟生的眼等相同的物质,故而是异熟。同类属于三界,因为它是能使一切众生都相同的物质或者每一众生都具有一个同类物质。得绳也有等流生与异熟生两种,之所以为异熟生,是由于异熟生的眼等的得绳为异熟。一切法相也都是等流生与异熟生。二定与非得是等流生,而不是异熟生,因为二定必是善法,非得是自然产生而并非以心为前提的业所生。

签名:fu 2016/4/12 09:43
baoyou heiehi weiwei
签名:fu 2016/4/12 09:42
这三者(名称、言词、文字)属于哪界呢?属于欲界与色界,而不属于无色界,因为无色界没有语言等的缘故。它们也是众生所摄的,由于是通过勤作而生的,并且为相续所摄。

那么,它们属于三生中的哪一生呢?由于是同类相续产生,因此是三生中的等流生,而不是长养生与异熟生,由于不是微尘积聚的,所以也就无法长养,并且随心所欲而生,因此也不是异熟生。

它们是善、不善、无记法中的何者呢?它们不是善与不善有记法,原因是断绝善根与断除烦恼者也存在,故是无覆无记法。

签名:fu 2016/4/10 11:48
baoyou heiehi weiwei
签名:fu 2016/4/10 11:47
庚七、能说:

名聚等不相应者,名称语言文字聚,
属欲色界众生摄,乃等流生无记法。

前面略说中云“名聚等”,“等”字所包括的词聚与字聚是指什么呢?名是指能宣说事物的本体,如所谓的色法或所说的瓶子。多种文字组合起来的色就成了眼处之对境的不相应行成实物。语言或词句:以“呜呼诸有为法皆无常”为例,能说的词句是指可完整地表达所说内容的不相应物质。文字是组成名称与句子的根本或部分,如嘎等。其定义:梵语阿加绕,义为不变,也就是说,当地当时的一种表示自之本体不会变为他法。事相是指在心中显现出的嘎字等。文字是名称与句子之根本的不相应行物质。聚指的是像念珠等那样许多聚合一起的意义。

签名:fu 2016/4/9 10:18
baoyou heihei we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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