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有相应此二因,于正灭法起作用, 三因生法起作用,此外二缘则相反。
此四缘对三时何果起作用呢?俱有因与相应因二者对正在灭的现在之果起作用,因果同时的缘故。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三者对即将生的未来果起作用。因为同类因与遍行因当时无有间断便能生果,而异熟因则是后来才生果。除了因缘以外,等无间缘与所缘缘生果的方式与前相反,即等无间缘对未来产生的果起作用,所缘缘对正在灭的现在之果起作用,等无间缘提供机缘、所缘缘为心与心所执著之故。
所缘缘是指一切法,因为一切法均可作为缘自心识的对境。
所谓的能作因即称为增上缘,因为不障碍一切法产生的果有很多。
经中说缘有四种。其中因缘为五因; 一切心与心所法,除最后刹等无间; 所缘缘为一切法;能作因称增上缘。
佛经中说“缘有四种”,是哪四种呢?即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与增上缘。这是略说。
既然说因缘,那么什么是因缘呢?所谓的因缘是指除去能作因以外的五因任何一种。原因是它们对自果产生起到帮助的作用。事相:一切有为法。
非心产生的一切色法与不相应行是无情法,因此不包括相应因以外其它的一切因也同样可分为四类而推断。不包括同类因的色法安立为无漏戒第一刹那,烦恼性是指恶戒无表色,异熟生是根群体中具有的色法,余者是外色与得绳等。
丙二(宣说缘)分四:一、略说与各缘之法相;二、何缘对三时何果起作用;三、任何法由几缘产生;四、广说等无间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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