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二(法之特点)分四:一、七识处;二、有情九处;三、四识处;四、观察七识处与四识处所摄之义。 丙一、七识处: 身不同与识不同,身不同与识一致, 相反以及身识同,无色界中初三处, 此等即是七识处,余者非有彼能毁。 若问:既然经中说“七识处、心九处,有色众生身异、想亦异,如诸人与有天,此为第一住识……”其中所说的这些是什么意思呢?经中所说的意思即是指:(一)身与识二者都不同的众生是人类与诸欲天,它们的身体颜色、形状与行相均各不相同,识也是有苦乐等舍的不同之故。(二)身不同、识相同的是梵众天界的新生天人,原因是他们的身体、颜色、言语、衣裳等与大梵天相比都要小;而他们的心识均相同,大梵天认为这些天人都是我的意愿所造的,新生的所有眷属也觉得我们是由大梵天的意愿所生,因此他们的识是一致的。(三)与身体不同、识一致相反,身一致、识不同的是二禅天的天人,原因是他们的身体都同样是光的自性,而且颜色、相、形状也是相同的;而他们的心识却不同:如果对正行的意乐生起厌烦,则现前未至定,如若对未至定生起厌恶,则现前正行的意乐,因而他们的心识是不同的。(四)身、识二者均一致的是三禅天的天人,他们身体的颜色等相同的缘故。识:心乐相同之故。此外,无色界的初三处也是识处,因经中云:“彼处无色界众生……”以上所说的即是七识处。 为什么叫识处呢?因为在这些地方识以爱的方式得以增上。若问:其它的心处也同样有,那为什么只将它们称为识处呢?除前面所说的这些以外剩余的三恶趣、第四禅、有顶不是识处,原因是这些能摧毁彼识。那么是如何摧毁的呢?所有恶趣是以痛苦摧毁,第四禅的无想天以因果无想定而摧毁,有顶则以灭尽定而摧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