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庚三、定数之理由: 烦恼中生烦恼业,从彼业中产生事, 事中生事与烦恼,此乃有支之规律。 如果有人说:若无明有因,老死有果,那十二缘起的数目就不确定了;如果无明无因,老死无果,那无明就成了无因、老死就成了无作用了,这样一来,轮回也成了有始有终。 不会成为这种局面的,原因是烦恼中生烦恼即指爱中产生取。烦恼中生业则指从取产生有、由无明产生行。从业中生事是指行中生识、有中生生。事中生事则指从识中产生名色乃至从触产生受支,从生支产生老死。从彼等事中产生烦恼是指受中生爱、至受之间为老死,爱是无明,故由老死中产生无明。这就是十二有支的规律,因而摆脱了上面所说的两种过失,理由是无明之因其实就是老死,老死之果也是无明。所以说,无有前后际的十二缘起是轮回。《起生经》中云:“三者(烦恼包括无明、爱、取)中生二(业中包括行、有),二(业惑)中产生七(七事),七中亦生三(三种烦恼),有轮复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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