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向:鈍根者為隨信行,利根者則隨法行。 若未以修斷所斷,及毀一至五所斷, 即為第一預流向,滅九斷前第二向, 欲界或上離貪者,則是第三不來向。 通常而言,聖者補特伽羅之本體是指具有無漏智慧之四蘊或五蘊的相續。定義:遠遠超勝不善惡業、減滅罪業、增上功德,因此稱為聖者補特伽羅。其中所謂的離貪者是指以世間修道——息粗相而先如應遠離除有頂以外自之所斷八地的貪欲後修持見道,因此中間二果(即一來果、不來果)才有離貪者,而前後二果則無有。然而此處從預流向開始的原因是就固定次第而言的。 鈍根者狹隘、遲緩、不明而取對境;利根者則與之相反而取對境。在見道第十五刹那他們分別獲得隨信行與隨法行的名稱。隨信行:先前行道時信仰他人的詞句進而跟隨方現證真諦。隨法行:不僅僅是誠信於此,而且隨從佛經等法義而現證真諦。住於第十五刹那的隨信行與隨法行補特伽羅以前依靠世間道修行如果一品修斷也未斷除,則是第一預流向。再者,住於第十五刹那中的這兩種人如果以前依世間道摧毀欲界一品至五品修斷,也是初果向即預流向。這二者之二果——一來向,是指如應斷滅欲界九品修斷以下六、七、八品而住於第十五刹那者。此外,住於第十五刹那的這兩種聖者如果以前無餘斷除了欲惑或者遠離欲界至上界無所有處之間的貪欲,則是第三不來向。 丁二、果: 向十六刹住彼果,爾時鈍根利根者, 分得信解見至名。得果未得勝果道, 未精勤修勝道故,名為住果非為向。 十五刹那之時成為第一預流向、第二一來向、第三不來向的(隨信行與隨法行)兩種補特伽羅在第十六刹那住於預流果等相應果位。第十六刹那住于果位時,以前的隨信行鈍根者與隨法行利根者分別得到信解與見至的名稱,因為他們的信心與智慧更為廣大之故。從此直至阿羅漢向之間也都可以同樣了知。 那麼,以前雖然斷除了欲界一至五品間的修斷,但在第十六刹那時,為何只是預流果而不是一來向呢?這是由於獲得預流初果者在當時尚未得到預流勝果道,因而不稱為一來向。為什麼呢?這是因為預流初果者乃至不為了獲得預流勝果而精勤斷除第二一來果的所斷煩惱之前,就不是一來向,精進以後才算是預流勝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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