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謂的三十七道品是從名稱的角度而安立的,實際上它們包括在十種實體中。根與力中的兩種信攝於信中。同樣,四正斷、根與力中的二精進、精進覺支以及正勤這八種是精進。根與力中的二念、念覺支及正念此四者為念。正見、擇法覺支、根與力中的二慧此四者再加上四念住此八種為慧。根力中的二定、四神足、定覺支、正定此八種是定,因此以上五者(信、精進、念、慧、定)即包含了三十道品。舍覺支、喜覺支、正分別、安覺支四者各為一實體,正語等三者是戒律的自性。 念住慧性勤真住,四神足則為等持, 宣說主體實彼等,加行所生德亦爾。 若問:那麼,慧、精進、定怎麼會分別是八種呢?四念住是慧的自性,真實安住於精進與所謂的四正斷實際上是同一個意思,四神足是定的自性。念住等是智慧等也是就主體而言的,如果它們也具有從屬,那麼各自群體中存在的加行所生功德——聞思修的有漏無漏智慧、信、精進、念、戒等也均屬於念住等。 丙三、部類之次序: 七類依次初業者,順抉擇修見道行。 三十七道品在哪一道位以什麼為主而安立的呢?有部宗承許說:七種部類是依照如是順序而安立的:初業者即資糧道中斷除了四種顛倒故安立了四念住;在順抉擇分法(加行道)的暖位時依靠得真諦所緣差別之因而增上精進故安立了四正斷;頂位時能趨入不退失之善法故安立了四神足;忍位時能堅定不退地對信等獲得自在故安立了五根;勝法位即世第一法時不被違品煩惱所害故安立了五力;修道中能趨近菩提故安立為八正道;見道迅速而行故立為七覺支。阿闍黎世親與其他論師則認為:後兩者也是按照生起功德的次序而安立的,即於見道中是七覺支、見修二道中是八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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