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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念刘少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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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涵
1964-12-20 ~ 2009-03-20
 
到访:211672  墓地祭奠:190   留言: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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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小莉 2011/6/7 15:57
在一片杀声震天的叫喊声中药家鑫今天上午被执行死刑。令人欣慰的是还让他过了个端午节,这不得不说是文明的又一个进步。又一个年轻生命逝去了,药年迈的父母痛失爱子。他有罪,理应受到惩罚,但我认为有比以命抵命更好的赎罪方式,应该有一种更文明更合理更高级的存在取代这一切。少涵,我的声音太轻微,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会有更多的人理解我今天的声音……
签名:端午 2011/6/6 22:42
报道说看上去油亮的粽子叶用化学药品浸泡了,有毒。所以送你看上去有点暗淡的粽子吧。
端午,有人去看你吗?
以后年年,有人给你送粽子吗?
这个虚拟的粽子,你吃得到吗?
签名:小莉 2011/6/5 08:29
……
签名:小莉 2011/6/5 08:29
端午是明天,提前送你粽子
签名:小莉 2011/6/2 23:52
几天过去了,承诺大侠的没有功夫写,我们这个病区近120个病人,却只有四名医生,整天忙得团团转,没完没了的医疗文书的书写,想写的不敢写,不愿写的每天逼着自己写——人生的悲哀莫过于此。药家鑫这个选题太大,牵涉到太多的内容,要是真的写起来恐怕够你的社会学硕士的毕业论文了,法学专家都可以讨论好一阵子的。算了,还是闭嘴,我在这里已经习惯性的信用缺失,并且忽悠过大侠两次了,深感不安!保佑我少涵,六月份我还要打一场硬仗,我得拚啊!
签名:小莉 2011/5/30 12:29
哈哈,大侠就是大侠!今天跳出来公开叫板,真是越来越喜欢你。喜欢你爱憎分明,旗帜鲜明——药家鑫该杀!干脆利落。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一加一等于二这么简单,小莉你丫的还有什么屁好放?!无比纠结的是说这话的是小莉,害那大侠憋了这么久,如鲠在喉,还好,今天终于吐出来了(笑)

少涵,这是一个困扰我多时的问题,我想的很深却越来越迷糊,所以才来问你,尽管不忍——我哪壶不开提哪壶,因为你一样被人杀害。但我相信你不会因为这影响你公正的判断和回答,你,我,大侠我们都是追求真理的人,我们有着纯正的趣味。正如大侠,不会因为是我说的就会放弃对我的叫板。

大侠,这两天没空,稍后我会有一个专题报告,谈谈我的想法。

签名:药家鑫该杀 2011/5/30 01:15
如果一个人拿刀捅了别人九刀甚至十几刀,是不是故意杀人?更何况对方没有任何想伤害他的举动。难道就因为他是开车撞人后杀人就可以不死了吗?如果那样的话大家都可以开车撞人然后再找个借口杀人了。
我刚刚看了纷纷雨纪念馆里的姜潇楠的网页,一个13岁的少年,被一个警察开黑车撞倒后,拉到车上但是换了一个现场把孩子扔下来,孩子在冰冷的冬天在路上躺了一个多小时,后来终于离开了人世。
而这个警察,竟然还是看守所的所长。
如果不严惩药家鑫,以后会有多少被车撞到的被害人,会被杀人灭口!
何来激愤杀人?如果是你,是我,是刘少涵,是千千万万的人,几个人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难道我们被撞倒后连记住肇事车辆的号码的权利都没有吗?
难道因为去记车号了就该死吗?
一个已经过去了几天的话题了,但是我一样如鲠在喉。
签名:小段 2011/5/25 13:59
怀念刘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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